近日,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的办公电脑屏幕上,“跳出”一起待审核案件提示:经营水果生意的钱某从40多人处购进价值约1000万元的货物无法归还,主办检察官认为证明钱某诈骗犯罪主观故意的证据不足,拟作出存疑不捕决定。而孙静却认为钱某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隐瞒实际经营状况,大量赊欠货款,被害人众多、涉案金额巨大,并查明钱某有逃跑准备,即决定对其实施附条件逮捕。
今年4月,该院根据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重点,依托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,研发了“检察官司法办案全程监控及业务档案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系统”),一揽子监控涉案款物处理不及时等35项程序性不规范风险点和28项办案纪律不规范风险点以及21项实体性风险点,用信息化手段把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固化成长效管理机制。运行以来,共发出红色提醒46次,帮助15名检察官消除不规范司法的风险。
据孙静介绍,该院每个办案检察官每年处理案件近两百起,繁杂的工作让他们承受了不小的心理压力,时常担心会发生延迟递交材料、未及时公开法律文书等情况。“我们研发信息化系统的初衷不是为了对司法不规范行为的事后追责、惩戒,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把有可能发生的不规范风险提醒在前、防范在先,督促检察官时刻绷紧规范司法这根弦。”该院纪检组长冯军说。在实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后,为强化对检察官作出终结性决定案件的审核监督,该院在“系统”里设计了存疑不捕、不诉等6类案件由“系统”自动预警至检察长;公诉审结改变案件罪名等15类案件预警至分管副检察长,电脑界面上会及时弹出红色飘窗,预警案件出现的风险点,提示审核重点。
“系统”还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,基础办案信息通过统一应用系统导入,形成“一案一表、一月一表”,并可汇总生成“一人一档”,任何一名检察官在哪个时段、哪件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司法不规范行为均一目了然。对经过系统提醒仍出现不规范司法行为的,会向全院通报且记入个人业务档案,还配套出台了《检察官办案(司法)数量、效果、规范考核办法(试行)》,对出现的司法不规范行为,视情节轻重确定不同等次,由系统自动计算分值,作为对检察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,纳入追责体系。